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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九十三章变故

作品:《 谢家的短命鬼长命百岁了

       时间缓慢流淌,一晃她十六了。



       十六岁的唐之未,已经出落的明亮动人,像是从画里拓印而来的。



       几次贵女们之间的琴棋书画比拼,让她有了四九城第一才女的名头,上门求娶的人络绎不绝。



       她一概不见,也不许唐老爷见。



       唐老爷无奈,对外只得称还想把女儿多留在家里两年。



       他二十六,再有三个月,就要参加春闱。



       媒人中,也有很多是冲他来的。



       他是太子太师的学生,春闱过后十有八九会一飞冲天,一些有远见的高门于是就打起了他的主意。



       他烦不胜烦,索性借口那地方受过伤,一并拒绝。



       没有人怀疑这借口的真假。



       二十六,正常男人早就过了娶妻生子的年龄,谁还能像他这样身边连个女人都没有的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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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先生知道后痛骂了他一顿,这世上有哪个男人会拿自己的命根子开玩笑的?还问他到底是怎么想的?



       陆时真想反问一句:你宝贝女儿怎么想的,你知道吗?



       “是真受过伤,被树枝划破的,硬缝好的。”



       唐岐令惊得半天没说出一句话,临了拍拍他的肩,道:“春闱过后,我找太医院最好的太医,帮你瞧瞧。”



       两个小师弟知道后,立刻给家中父母写信,请他们帮忙找治男根的民间高手。



       唯有那丫头听说后,看他的目光沉了几分,偶尔与他的视线碰上,嘴角无声勾起一点冷笑。



       那冷笑仿佛在对他说:我早已看透了你的一切,但我就是不说。我就想看看,咱们俩谁耗得过谁!



       陆时在心里苦笑:这丫头比起两年前,能沉住气了。



       变故发生在那年元宵节的前一天,那日他正在房里温书,有人喊他去老爷书房一趟。



       他进到书房,发现先生的身侧坐着一张陌生的面孔。



       那人见他来,先叹了口气,才开口说话。



       陆时听完什么表情都没有,脑子里一片空白,等回神的时候,那人已经离开。



       书房门“砰”的一声关上,这时,他才觉得心口一阵尖锐的刺痛。



       那女人偷人,被沉塘死了;



       他被礼部取消了春闱考试的资格。



       先生给他倒了杯热茶,“孩子,关于你母亲,陆家,你有什么要对我说的。”



       “我……”



       一开口,陆时发现自己连呼吸都是发颤的,这些天没日没夜的看书,嘴里起了个溃疡,很疼。



       他木讷的摇头。



       唐岐令没有再问,从抽屉里拿出几张银票。



       “别的事情都放一放,先回去看看,这些年你从不会提起陆家,逢年过节也不回去,你不说,我也不问。这年头,谁心里没点槽心事呢。”



       陆时一把抓起银票,双腿一屈跪倒在地,砰砰砰三个头,又响又用力。



       先生走到他面前,一把将他扶起来。



       “人非神明,不可能事事都对,你有做错的时候,我有做错的时候,就冲她给了你一条命,你也得原谅她。原谅她不是出于孝道,是为了放过你自己。孩子……”



       唐岐令拍拍他的肩,一脸的惋惜,“人得自个放过自个,你知道吗?”



       ……



       陆时心想,他是放过了自个,可谁能放过他。



       从马厩看完书,走回院子,一共要走九百五十二步,每个披星戴月的晚上,无论刮风,还是下雨,他都要认认真真走完九百五十二步。



       没有一天间断过。



       他对自己说,没有爹不算什么,娘是个不检点的人不算什么,起步晚不算什么,比别人笨也不算什么,只要你孤注一掷,锲而不舍,总有一天,你能走出一条阳光大道来。



       可为什么?



       为什么明明他马上要爬起来了,老天爷还要把他按在地上,再狠狠踩上一脚。



       是想让他永世不得翻身吗?



       他就只配做一个人人都瞧不起的野种吗?



       从京城赶往金陵府的路上,陆时骑着马,憋不住无声流泪。



       北风刮过,他尝到了一种割骨剜肉的痛,这种痛如果换个词叫——绝望!



       ……



       半个月后,陆时回到了金陵府六合县。



       阔别十年后再回到陆家,陆家人看他的眼神十分的复杂。



       他在所有人的注目中,走到了从前住的院子,那女人尸身就停在正堂里。



       陆时掀开被子看一眼,然后转身对应该称之为父亲的男人道:“我替她守三天,三天后出殡。”



       “这……”



       “不葬陆家坟茔。”



       男人点点头,又重重叹了口气,“这出殡的事……”



       陆时冷冷打断,“我出钱,你不用管。”



       男人甩袖离开。



       陆时关上院门,支起炉子烧水,找出木盆毛巾,又从箱拢里寻了一身素净的鞋袜……



       做完这一切,他去了采石场。



       虽然十年过去了,但那里还有他几个朋友,他必须要打听一下,那女人该不该死,有没有人害她?



       确实是偷了人;



       确实和奸夫商量着要抢陆家的银子;



       确实被陆家发现后,两人为了活命,逃去衙门里击鼓喊冤,甚至搬出了陆时的名头。



       但真正该死的人,不是那个女人,是那个叫阿锋的采石汉。



       是他见女人风韵犹存,手里又有点银子,才设计了两人的偶遇,又用深情款款和甜言蜜语把她哄住。



       抢陆家也是那男人的主意;



       事情败落后,跑去衙门喊救命的,也是他。



       因为只有这样,他才能活命,至于那女人是死是活,肚子里的孩子是死是活,他才不会管。



       从朋友嘴里,陆时又得到了一个消息,自己已经是真真正正的陆府七爷,族谱上添了他的名字。



       陆时谢过朋友后,回府直接找了陆府的族长,要求除名,并坦承了自己不能再参加科举,并被唐岐令逐出师门。



       陆家族长听完,都没带犹豫的,立刻把族人喊来开了祠堂,大笔一挥就把陆时除了名。



       三天后,女人出殡。



       陆时连棺材也没用,直接扛着女人的尸体走出了陆家。



       没有人拦他,更没有人来送他。



       那个他应该称为父亲的男人,在听说他被逐出师门后,朝地上啐出一口浓痰,骂了句:“杂种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