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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千一百一十六章.偶遇曾书书

作品:《 诸天:从斗罗开始落墨

       “去吧去吧,麻烦你了。”



       有了参照物,闻伯霖很快就弄明白了青云门的规矩,见姬无忌几人都没挽留,也就挥挥手,示意这位小厮可以离开了,去后厨多催催菜。



       旋即,拿起桌上的水壶。



       给林朝辞几人的杯中填满水。



       打量着周围的红木横梁,山水屏风。



       没说话。



       小厮很有眼力见的退下。



       别说闻伯霖的措辞很礼貌,就算闻伯霖赶他走,以闻伯霖几人的身份层次,他也绝对不敢有半分不满,甚至觉得如此做反而是理所当然。



       仙与凡,云泥之别。



       仙人,动辄寿三百,百岁只是青年。



       如宋大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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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七脉会武一甲子一次,说人话,也就是六十年一次,宋大仁参加过上一次的七脉会武,按其年龄和表现,以及其入门时间,再怎么说,他上次参加七脉会武也有将近三十岁的年龄,甚至还要往上,也就是说,宋大仁起步九十,稍微往上聊一聊,就是一百多岁的青年。



       尽管这个“青年”看上去很违和。



       不过,看看田不易和苏茹,似乎也不是特别违和。



       修道之人,寿命一长,容貌是跟着年龄比例走的。



       下限是卡死在成年。



       也就是身体发育完整的时候。



       故此,根据每个人的身体素质,有些人在寿命延长后,看上去就像是十五六岁的少年,而有些人在寿命延长后,看上去就像是二十多岁的青年,总之,以发育完全的相貌当做标准。



       不会说返老还童,变成六岁小孩。



       而这,只是宋大仁。



       一位并非筑基的练气修士。



       真正的筑基修士,是像田不易那种,是像鬼王万人往那种,三百年风霜,只是人至中年,观其寿命,若是老死,大抵要奔着七百年去了。



       再往上,才是金丹大能。



       嗯,在小千世界,金丹就算大能。



       元婴都可以飞升了。



       顶多是要走一边转世投胎的流程,相当于大千世界把户籍更改一下,免得你变成所谓的黑户。



       不过,这里指的是正经的元婴。



       三少爷那种不算。



       躯壳都打没了,只能重新来过。



       而凡人呢?



       寿元不过百。



       拼了命的跑,二十公里,也足够一般人跑到崩溃。



       放在战场上,身经百战,一样会被重弩射成筛子。



       一剑不可敌国。



       就算有良田万亩,家财万贯。



       百年之后,不还是黄土一抔?



       故此,尽管听上去有些卑微,甚至还有些心酸,可是,这就是当前这个社会的主流认知,不少人甚至愿意出千金,只为了和修仙者见一面,俗称沾沾仙气,正因如此,哪怕这位小厮见过青云门的修仙者,甚至不知道闻伯霖的身份,可面对把自己来回摆弄检验根骨的闻伯霖的礼貌用词,依旧是激动的不能自已。



       这也跟闻伯霖露的这一手有关。



       十二岁左右的半大孩子,能把二十多岁的年轻小伙子当玩具摆弄,即便没拔剑挥出所谓的剑气,只说这份力量,就不是普通人能拥有的。



       人人都藏着一颗修仙问道的心。



       被发现,倒也不足为奇。



       不过,一旁,倒是有某个看上去和闻伯霖差不多大的少年被吸引了过来,见小厮离开去后厨催菜,也是趁着这個大厅里只有两桌人,一桌是林朝辞等人,另一桌就是他自己,大胆了些许,抚掌笑道:“不知客自何方而来啊?”



       询问之余,一甩手中折扇。



       一缕青蓝色的法力光芒一闪而逝。



       清脆的开扇声响起。



       一方面算是证明自己的身份,表示自己并非那些求仙问道者,而是确确实实有法力在身的人。



       另一方面,也是为接下来的开场白做个铺垫:“在下青云门弟子,曾书书,见过这几位道友。”



       闻伯霖几人错愕不已。



       不过,他们倒是不知道青云门的规矩。



       更不知道曾书书是偷着跑出来的。



       一想到这里是河阳城,是距离青云门最近且最繁华的城市,而山海苑又是此城最豪华的客栈兼酒楼,一时间,只觉巧合,并未往多了想。



       “在下林朝辞。”



       “久仰青云门大名。”



       “此次离家历练,就想和朋友来拜访一下青云门。”



       “未曾想,在这里遇到了曾兄。”



       “缘分,着实缘分。”



       林朝辞如此说着,手上泛起微有混沌之意的朦胧白光,隔空一抓,桌上的酒杯就落到了手里:“我以水代酒,敬曾兄一杯,算是失礼了。”



       “哎呀,这说的是哪里的话?”



       “此前,我并未直言身份。”



       “又何来失礼一说?”



       曾书书也没想到林朝辞如此客气。



       不过,他终究比同龄人更早熟。



       并指如剑,往杯中一指。



       一条酒线就从桌上的白瓷酒壶里飞了出来,落到了酒杯里,并被合上折扇的曾书书稳稳端起。



       见林朝辞一饮而尽。



       也随之一饮而尽。



       算是打了个招呼。



       也有几分告诫的意思。



       表示这里是我们青云门的地盘,如果你是朋友,那这杯酒,就算是我对你礼貌的回礼了,如果你不是朋友,你最好小心点,因为我已经记住你了,你要是想搞事,不信可以试试看。



       反正,只要想翻译,能翻译出来的答案有很多种。



       曾书书到底是怎么想的。



       可能只有曾书书自己知道。



       林朝辞是没兴趣关系这些的。



       因为比起曾书书,还是依次端上来的菜肴更具有吸引力,巧了,闻伯霖几人也是这样认为的。



       见此,曾书书也就没再说什么。



       打个招呼就行了。



       看对方的样子,也算心里有数。



       观对方五人的修为,除了那个看上去一本正经的小子,约莫是玉清四层,其实也就是练气四层的修为,剩下的四个人,没有一个是他能看透的,对方若撕破脸皮,他还真不好走脱。



       哪怕这里是河阳城。



       距离青云门最近。



       但青云门反应也是需要时间的。



       人家大可以把他一杀,拎着他的人头大摇大摆的跑路,兜兜转转到最后,哭的不还是他爹嘛。



       故此,大可以不必理会。



       伱们吃你们的,我吃我的。



       你们猜不透我的想法。



       我也猜不透你们的想法。



       如此一来,都摸不透对方的想法,也都摸不透对方的底气,相安无事,这才是最稳妥的办法。



       尽管清炖寐鱼真的很香。



       没人在乎曾书书的小心思。



       以林朝辞等人的实力。



       也无需在乎就是了。